文化大學三名男學生,在遭控灌醉一女子帶回宿舍輪流性侵案遭警移送後,幸在檢察官根據監視器畫面及仔細對相關人士查證後,該女子始在開庭時自承係自願和三人發生關係,並無違背其意願,其係因友人建議才會報警,檢方雖將三男大生做出不起訴處分,但對於該三名大學生而言,在這段期間所受到的屈辱及異樣的眼光,實難行諸於文字。
性侵害案件的發生由於備受社會矚目,警方無不以最高規格偵辦,而被害人自以往的羞於啟齒乃至於現今的勇於報案,但亦伴隨許多新興的問題浮現,而筆者近10年來於實務工作中,亦經常發現是類案件的發生,而現行警方受理性侵害案件之相關規定及流程,大多僅以被害報案之初訊對嫌犯作偵詢後即辦理移送,但由於性侵害案件之敏感性,亦基於對被害人之保護,往往忽略對於犯嫌有利證據之查證。